随着气候变冷,冰雪雨雾天气常有发生,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及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任务艰巨。为全面贯彻公安部“11.18”和省公安厅“11.2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12.13”秦岭东部地市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暨处置突发事件联勤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冬季道路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11.18”和省公安厅“11.2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刘金国副部长重要批示统揽工作全局,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立足交管工作岗位,创新管理措施,严格路面巡查,加强联勤联防,灵通工作信息,确保我县冬季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严重交通堵塞。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及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邓祖恒任组长,教导员雷应龙、副大队长彭龙静任副组长,各股、所、队、室、执勤点负责人为成员,由李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事故预防工作
各股、所、队、室、执勤点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工作,严查重处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车“带病”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过往车辆的交强险和冬季防滑装置的检查力度,翻越高山大岭、冰雪路面,凡防滑设施不到位和没有交强险的,一律不予放行(四驱车除外)。同时要注重向驾驶员进行路况提示,加强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
1、加强车辆的管理。要对本县和经过本县的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做到逢车必查,做好登记并让驾驶员签名,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禁止客运车辆“带病”、超员和夜间通行。坚决遏制和打击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2、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各股、所、队、室、执勤点要对辖区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治理进行认真的检查,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加以有效治理,确保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快速处置事故现场。接到事故报警后,事故处理人员在向领导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快速处置,快速勘查、清理。对轻微和一般交通事故的现场要及时清理撤出,不能发生交通堵塞。重大交通事故要在保护、勘察现场的基础上,能单向放行的,要指挥疏导车辆单向通行,车辆通行确有困难的,要迅速勘查现场,在收集主要证据后,迅速恢复交通,不能因事故现场勘察时间过长而造成交通拥堵。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冬季已经来临,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给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一旦大雾、雪、冰天气等原因,道路难以通行时,要立即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1、各股、队、执勤点要及时根据天气情况,掌握道路路面情况。对因气候原因道路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应迅速采取相关措施,短期必须实行交通管制(封闭道路)的,由中队向大队领导报告,迅速封路,在封路的同时,由大队向县委、县政府和支队报告。需要较长时间(4小时以上)封路时,需逐级上报审批。实行交通管制要及时向相邻的中队通报情况,实行联动。中队警力不足时,要请求当地派出所协助。
2、保证警力,灵通信息。对道路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或者自然灾害,接到报警后,就近的各股、所、队、室、执勤点要集中最大限度的警力赶赴现场指挥交通,要通过电话、手机、对讲机等通信工具,与大队保持信息灵通。
3、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在因道路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或者自然灾害导致交通管制时,要做好来往车辆的疏导工作,认真向他们做好解释工作,尽力解决好他们的饮食等现实问题,确保他们的安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所、队、室、执勤点要清醒认识到,事故预防责任重大,冰雪雨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同于平常,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高、期望大,容不得我们有半点闪失。因此,要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严格管理、果断正确处置,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平安、畅通的既定目标。
2、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要把交通安全宣传、事故源头治理和路面秩序管控始终作为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要根据辖区实际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
3、加强练兵,提高处置能力。各执勤中队和事故、交管要加强练兵,有针对性地训练,提高快速处置交通堵塞的实战能力。
4、夯实责任,赏罚分明。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股、队、执勤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把任务落实到民警头上,要通过每一位民警的认真履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对工作成绩明显的部门,大队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大队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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