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不听交警劝阻  轮胎爆胎起火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12-22 00:00 【打印本页】
    2006年12月12日10时许,在210国道宁陕县境内1110公里处,一驾驶员不听执勤交警劝阻,强行将车驶离,造成车胎爆炸起火的交通事故,所幸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12月12日早晨,宁陕县交警大队交管股民警在210国道沿线正常巡逻,9时50左右,当巡逻到1110公里处,发现迎面驶来一辆车号为蒙E31036的大货车,车尾直冒青烟,执勤民警立即要求其停车检查,检查过程中察觉该车有焦味,是因为车辆超载、超速,长时间使用刹车造成的。执勤民警就要求驾驶员立即到水沟打水降温,而司机说:“我的车就是这样,是正常的,何况这又没有加水的地方,没办法冲水,前面马上就有加水的,没事,到前面去加”,强行驾车驶离,刚走出约500米,突然一声巨响,车轮台爆炸,紧接着车后燃起了雄雄大火,附近10米远的村民房屋玻璃全被震碎脱落,幸好车内备有灭火器加上交警听到爆炸声音及时赶到救助,将大火迅速扑灭,才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最后肇事司机流着泪说:“谢谢人民警察,刚才要是听你们的话,就不会爆胎又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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