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文化

宁陕县文化结构

作者:文化旅游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4-09-01 00:00 【打印本页】

    1、宁陕县文化馆
    宁陕县文化馆始建成于1951年,八十年代以前,内部有图书室、游艺室、录像室,有专业文艺宣传队伍,活跃在宁陕境内,并组建了一支汉剧团体。进入八十年代后期由于各种原因文艺宣传队和汉剧团先后解体。现阶段县文化馆编制10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1 人,助理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5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中专文化程度3人,高中文化程度2人。改革开放以来,县文化馆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在围绕县上中心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定期辅导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常年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各种调演汇演,并多次获奖。

    近年部分获奖作品:
    小戏《号棚秋月》综合演出二等奖,表演一等奖,创作二等奖,导演二等奖。
    小品《生命的故事》综合二等奖,编剧一等奖;表演一等奖;
    表演唱《赈灾路上》综合表演二等奖,编舞二等奖,表演二等奖。

    2、宁陕县图书馆
    宁陕县图书馆建成于1979年,设有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儿童阅览室、藏书室、资料室、采编室。有人员编制4名,其中馆长一名,业务人员3名;中级职称1名,初级职称3名,平均年龄41岁。全馆共有图书4万余册,报刊75种;有书架40个,阅览桌椅20套。县财政每年拨经费1万元,年购书2000册,订报刊50余种。
1997年,县图书馆对建馆以来的书籍进行了整理建账、分类、上架,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近两年来,被评为市级和省级最佳单位。

    3、宁陕县文物管理所
    宁陕县文物管理所于1989年12月成立,1990年5月正式挂牌,所址设老城城隍庙院内,定编3人,设所长1名,文保工作人员2名,现有文博馆员1 人,助理馆员2人。截止2003年完成了城隍庙门楼、戏楼、山门、过殿、东西厢房,大殿、寝宫、鲁班殿、雷神殿古建筑的抢救维修工作;报请县政府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其中,古遗址13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14处,摩崖石刻5处,摩崖造像1处,红军标语7处,红军烈士墓3处,宁陕城隍庙古建筑群于2003年由省政府公布为陕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宁陕县电影公司

    1956年成立宁陕县电影放映队,配16毫米放映机一台;1958年10月,合并大县改称“石泉县第四放映队”。1961年,改称宁陕县电影放映队。1962年,成立宁陕县电影放映站。1966年,修建一座砖木结构面积为648平方米电影院,1968年竣工。1978年,成立宁陕县电影管理站,管理站下属县放映站等15个放映单位。1980年成立宁陕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1年,省文化厅投资35万元,地方投资2万元,新建电影院一座,面积为1729平方米,设座909个,1984年5月对外营业。1983年,县电影公司设机修、财统、发行、品格、宣传等岗位。同年撤销区、乡国营放映队,农村电影均由个体承包。1998年,县电影公司改制为“宁陕县电影发行放映股分合作公司”,现有职工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