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5年军队院校招生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县招生办 发布时间:2005-05-25 00:00 【打印本页】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管理中心),各军分区政治部、县(区)人民武装部,各有关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0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正2005)政干字第182号)、《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2005)政干发字第181号)和教育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四所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的通知》(正2005)政联字第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军队院校(含无军籍学员)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品德好,志愿献身国防建设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应届高中毕业,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强健的体魄、良好的气质和较强的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

    二、政治审查

    对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在录取前要进行政审。高考结束后,考生在县(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高考志愿表的同时领取军校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学校、当地派出所和县(区)人民武装部分别审查,做出政审结论,政审合格考生的政审表交由考生保存;不合格考生的政审表由人民武装部保管备查,并将不合格考生名单报军分区汇总后上报省军区政治部。政审条件按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 3政联字第l号)执行。

    三、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工作按市(区)进行。西安市、铜川市和商洛市的考生在第四军医大学参加面试军检,其它市(区)的考生由各军分区负责组织(杨凌区的考生参加咸阳军分区组织的面试与军检)。面试军检的时间定于6月27日至29日,上午7:30致12:00,下午13:30致18:00。高考成绩公布后,各市(区)、县(区)招办应及时通知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政审表、近期免冠黑白同底版一寸照片两张,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工作由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及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派人实施,面试人员采取混合编组,每组2—3人。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生面试表》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考生面试完毕,面试组对考生当面做出结论,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字。对面试结论有争议的考生,面试组织单位应成立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军检。军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正1997)后联字2号)执行。面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军检,军检站应设在当地驻军医院,
当地没有驻军医院的,依托条件较好的地方医院进行军检。面试和军检地点安排应方便考生。面试军检结束后,政审、面试、军检表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于7月2日前报省军区政治部。

    四、录取工作

    按照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要求,为适应远程网上录取,从今年起省招办不再给军校学员入学批准书上加盖公章,只出具所属军队院校在陕考生录取名册。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仍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办法。凡第一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高考成绩在二本线以上,政审、面试、军检合格,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满额,按后续志愿投档。各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录取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政治部将录取考生的政审、面试、体检表寄往各招生院校。

    五、有关要求

    各级招生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确保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各军分区政治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严格执行政审、面试、军检的有关规定,确保军队人才选拔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军区政治部                  

200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