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文化

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 为农业产业化注入活力

作者:宁陕县委农工部调研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07-20 00:00 【打印本页】

──宁陕县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设情况调查

宁陕县委农工部调研组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根据市委政研室《关于开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调研活动的通知》(安政研发[2006]5号)文件要求,我部组成调研组对全县所辖14个乡镇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表明,强化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设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包括大户)5829个,其中产业协会47个,入会会员2426人,占总数的0.8%,加工企业5个,种植大户5349个,养殖大户420个,加工大户1个,运销大户7个,分别占总数的0.09%,91.77%,7.2%,0.017%和0.12%。从管理情况看,管理规范的占21%,管理较规范的占59%,有20%的管理松散。从组建形式上看,有22.02%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由各级政府及农业、林业、科技、工商联等部门牵头组建,其余的77.98%由农民(种、养、加大户)独立自发组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创办人95%是当地农民,文化程度多为初中,平均年龄45岁,还有5%的创办人由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种、养大户或离岗、退休干部、下岗职工来担任。维持组织正常运转的经费90%靠会员集资及经营收入提成,8%是政府有关部门扶持,2%靠企业资助。

    (二)主要类型及作用。

    近年来,我县立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支持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以农产品产业协会为核心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主要由生产同一农产品的种养大户、能人和农技推广组织发起,将与产业相关的农民(有的也包括推广、科研、企业等单位)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这种类型是我县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其特征是充分利用牵头人或专业大户的技术、资金、设备和管理经验等优势,在产前、产中开展供应农资、农药,推广技术,提供信息等系列服务。目前的不足是在产品市场营销方面较为欠缺;另外受牵头人自身经济实力等因素的影响,协会作用的发挥逐渐弱化。在城关镇调查时村民告诉我们,镇上的食用菌生产销售协会,由于缺经费,便巧立名目乱收服务费(每袋收0.06元),无形中加重了菌农的负担。

    2、以乡镇、村组织为核心的农民合作组织。主要由乡镇政府、村组干部牵头发起,由与产业相关的农民(有的也包括推广、科研、企业等单位)自愿组织起来的经营性合作组织。除提供产前、产中服务外,还负责产品销售,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包装、统一营销。

    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所占比例不大,但发展势头很好。主要特点是,合作组织利用了生产营销大户原有的生产技术和营销网络优势,与成员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比较成功的金川镇板栗协会,由镇政府牵头组建,其会长、副会长均是镇长、副镇长,会员多数为村组干部,协会未收取会费,经费由政府承担。协会负责指导栗园管理、技术服务和引导销售等工作。在镇板栗协会的影响下,全镇6个村也相继成立了10至20人不等的板栗协会。目前,全镇建板栗园达22000亩,户均20.5亩,人均达5.2亩,已经形成了产业集群优势。

    3、以私营企业(个体户)联合体为核心的农民合作组织。主要由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私营企业或个体户自发联合起来,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共享购销信息,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这种类型的主要特点是,发挥群体优势,加强协作,谋求共同发展。典型代表是太山庙乡长坪村友能腊肉厂。该厂始建于2001年,总投资60万元,2005年完成产值百余万元,带动全村养猪4000多头,拉动本村群众增收10余万元,人均增收过千元。同时,从杨陵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区引进良种25头,投放到全乡公路沿线5个村,并与养殖户签定回收协议,年回收生猪1500多头,全乡人均增收500余元。这种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走的是“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模式。

    4、以中介组织或能人牵头组织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由种养大户、运销大户、农村经纪人牵头组建,主要经纪人或运销大户凭借自己的销售渠道为扩大销售和稳定货源,组织当地农民生产其营销的农产品,在引导发展生产、进入市场、疏通产销环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种类型的优点在于不改变各户经营的基本格局,农户掌握较多的主动权,农户和运销大户间可以签订合同,也可以不签订合同,只要双方同意,在合适的时候,就可以交易,盘活了农产品流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目前数量较少,但发展前景很好。6年前城关镇青龙村石沟组,从浙江松原县请回3名技术员,常年驻村入户,负责食用菌袋料生产技术服务。几年时间全村食用菌生产搞得红红火火,一般农户年生产3000-6000袋,大户年生产达6000-12000袋以上。2004年村上成立了食用菌协会,实行统一供应菌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产品。为确保销售,协会牵头组建了专业销售队伍,在西安开辟了固定销售网点,消除了菌农的后顾之忧,至去年全村发展食用菌100多万袋,仅此一项农民人均增收1000余元。在该村的带动下全县食用菌发展到700多万袋。

    5、基层组织牵头组建的股份制经济组织。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负责人牵头,为本村主导产业提供服务而成立的股份合作组织。

    这种类型合作组织的主要特点是,把支部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和发动群众的优势同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信息、市场、资金优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支部抓股份合作组织,用股份合作组织带动农户。但在推进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强迫命令,成员也大多局限于一个行政村(组),辐射带动作用有限。1993年四亩地镇严家坪村党支部在罗家沟组以发展板栗股份合作林场为平台,探索一种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型劳动协作形式,变普通劳动为资本积累,就地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化,融体制创新于发展主导产业之中,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路子。罗家沟经过十多年来坚持不懈主攻板栗产业,股份合作体系总收入47.5万余元,户均收益3万余元,并与务药、种粮相结合,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间经济,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变。

    总的来看,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对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通过合作方式,联合大量农户进行技术或资源的互补以解决农业发展与土地零散、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通过同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民从事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成为全县果、菌、药、畜、菜五大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带动催生了一批新兴产业。二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成为连接农户和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带动和促进了大批农民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三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通过先进实用技术,新品种的开发引进,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快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四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有效地发挥农民的生产经营权,创建品牌产品,发展品牌农业,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县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从总体上讲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

    (一)发展缓慢,规模偏小。从九十年代初开始发展,目前达到47个。发展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规模偏小,至目前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还是空白,入会会员户占全县农户17%。其中10人以下的占11%,会员分布有限,多数是以行政区域为单位,仅局限于周边经营同一种产品的农户,农产品生产领域居多,加工、销售领域很少。

    (二)管理体制不顺。2006年5月我县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管部门,规范了审核登记程序。在此之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农业、民政、工商、科协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指导,职能交叉,事权不明,以至于每个部门都不能完全掌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状况,专业合作组织在组建、寻求指导时不知道找哪个部门,严重影响了农民合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形成。大多数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制订不规范,有的甚至没有《章程》。相当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几乎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有的也流于形式。大多数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无制度约束,内部运作随意性较大,与会员利益联系不紧密,尚未建立适合自己特点及市场经济规律的运作机制。

    (四)组织层次低,带动力不强。目前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各类专业协会,一部分以种苗供应,技术服务,生产资料采购等初级合作为主,很大部分协会、组织只开展技术培训与业务咨询,仅限于单一的生产合作,而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更大的合作内容,受经济实力的限制或市场风险的影响,开展得比较少。已有的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是围绕某一个种植、养殖产业兴办的,服务领域以行政区域为主,跨区域的很少,合作的层次低,合作领域窄,多数由于受市场信息,自身经济实力等因素影响,不能正常运作,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拉动作用不明显,带动力不强。调查的城关镇共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6个,实际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只有3个。

    三、工作思路和发展措施

    进一步发展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