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文化

推行农村土地协管员制度 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新突破

作者:任昌蛟 李军英 何华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12-28 00:00 【打印本页】

---对宁陕开展农村土地协管员试点的调查

任昌蛟 李军英 何华

  为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避免工作死角,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及时调整思路,开拓创新,在全县开展土地协管员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一、开展农村土地协管员的必然性

  宁陕县是山区县,山大人稀,地域辽阔,随着近几年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国土资源队伍也日益状大,但从中也发现了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全县五个基层中心国土所,每个所都管辖三至四个乡镇,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面广,存在着许多管理不到位的地方。群众办理手续来回要跑许多路,有的群众怕麻烦,干脆不办手续就建房,就形成了新的土地违法案件,而且建房的大多是贫困户,给我们的土地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管理好国土资源,也更加方便群众,在村级设立土地协管员势在必行。针对这种情况,县局及时出台了相应政策,决定在全县14个乡镇98个行政村建立村级土地协管员网络。在每村设立一名土地协管员,协助我们共同管理好有限国土资源。

  二、农村土地协管员的基本做法

  各基层所接到县局土地协管员试点工作通知后,都进行了严密的部署,严格按县局制定的《土地协管员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所积极与辖区乡镇政府取得联系,在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下,在每个乡镇选取一至两个群众基层较好的村开展土地协管员试点工作。由于土地协管员工作处于试点摸索阶段,没有人工工资,只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办法,推行土地协管员,并由村民一事一议制度订下办事应收的相关费用,作为土地协管员的工资。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基层所人员与乡镇领导到试点村召开村民代表会,村民代表都积极支持我局的土地协管员试点工作,在会上代表们踊跃发言,推行出了自己信得过的、能办实事的土地协管员,并订立了相关收费标准,完善了收费的合法性、合理性,也提高了土地协管员的办事主动性和积极性。为了使土地协管员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各基层所按县局要求对当选的土地协管员进行了相关专业培训,并将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及考核奖惩办法都作以明确。土地协管员都承担着管理本村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举报本村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帮助农民办理宅基地手续等相关职责。目前,土地协管员都已进入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发挥着管理国土资源和便民的作用。

  三、土地协管员的成功经验

  协管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群众反响较好,认为我局的这项新举措是为群众办了一件实事、好事。各试点村的土地协管员都发挥积极作用,充当了国土资源事业的法制宣传员、监察巡查员、土地信息员、民事调解员、地质灾害监测员、集体土地使用证代办员。为村民办事节约了时间和费用,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让我局掌握到了动态信息,减少了违法案件的发生率。今年以来,农村土地协管员先后化解各类土地纠纷40余起,提供违法用地、乱挖滥采等信息30余条,发挥了国土资源的“前哨”作用。没有开展土地协管员试点的村也积极同我局基层所联系,希望能在本村设立土地协管员,减少农民办事的费用,同时也可以了解到土地相关政策和法规,避免盲目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土地协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土地协管员工作处于试点阶段,在实施中群众支持,当地党委政府理解,但也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体现在资金方面。在试点阶段,虽然土地协管员是在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但由于无工资,靠收取一点代办费,根本解决不了他办事所花的费用,协管员纯粹是义务性的为群众办事,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能使土地协管员工作在全县顺利推开,充分发挥他们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作用,就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作保障,解决他们的人工工资,让他们全心全意地服务于国土资源事业,服务于人民群众。
  从长远发展来看,我县土地协管员试点工作可望在全县14个乡镇98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推广,在每村都设立土地协管员,协助各所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减少我们的工作死角,有利于我们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新突破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