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体会

宁陕县困难职工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饶忠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7-09 00:00 【打印本页】

  困难职工现状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产生存在的根源是收入分配不公和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收入分配制度趋向公平合理协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和社会救助机制,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建设和谐宁陕,县总工会于2006年底对全县困难职工现状进行了调查调研活动。通过深入困难职工家中,嘘寒问暖,访贫问苦,交流沟通,不仅深入了解了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再就业情况,医疗保障及子女就学存在的问题,而且还有效地发挥了工会组织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拉近了工会与困难职工的情感。笔者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分析,对全县困难职工现状有一些初浅的认识略加梳理,供参考。

  一、基本现状

  这次调查函盖县属企业共计18家,涉及职工555人。在这部分职工中,有下岗失业职工335人,占职工总数的60%,特困职工146人,占困难职工总数的43%,单亲困难职工19人,占特困职工总数的13%,享受低保户80人,占特困职工总数的55%,通过和以前的资料分析比对,困难职工绝对数呈上升趋势。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关心弱势群体,通过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劳务输出、增加公益性岗位、扩大低保范围、实施“交友帮扶”结对子等一系列帮扶措施,使原有的困难职工部分基本摆脱了贫困。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全县企业改制进入尾声,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又逐渐增多,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经过调查发现,我县困难职工面临如下困难:
    一是就业难。大部分下岗困难职工为4050人员,文化水平低,技能技术单一,加上本县就业渠道狭窄,异地就业又受到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小孩要抚养等种种客观情况的困扰,大部分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只能滞留当地做零工,没有固定收入,基本生活无保障,虽然县上采取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根据调查显示不完整的数据,近两年先后增加城镇环保岗位34个、市容协管员16个、社区服务24个、基层社保服务协管员10个、乡镇工勤岗位10个、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30个,共124个岗位,但这些岗位大都被30岁以下新就业群体占据,而下岗的4050困难职工则无缘入围。 部分4050困难职工说:“想开办个体,无启动资金;打短工做零活,人家嫌你年龄大体质差”。还有开拐的下岗职工说:“东凑西借买来拐的,养家糊口,眼下又说要取缔,今后的生活不知咋过”。再就业成为他们的第一大难题。
  二是就医难。困难职工家庭平日只能维持最低生计,就医已成为他们无可奈何的问题。当年,企业正常生产时,职工享受公费医疗,当时人年轻,无大病,花不了多少医疗费。进入九十年代,随着企业的破产关闭,单位已无能力为职工缴纳医保金,让职工个人缴纳全部医保金也不现实,致使这部分人群至今享受不到医保政策,在社会上投保,又无资金,导致有病看不起也不敢看。
  三是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是他们最为揪心的问题,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身为人之父母,总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与同龄人一样接受良好的教育,然而因生活所迫,却无能力供养孩子上学,勉强东借西凑送子女入了学,都背上一屁股子孙债。     
  四是退休难。部分职工到退休年龄后,由于原企业已长期停产或破产,养老统筹金已欠缴多年,退休手续无法办理。若办理退休手续,不但要缴纳个人部分,还要承担单位应缴部分,同时,还要缴纳滞纳金,全部缴齐需要很大一笔资金,这对于多年没有经济来源的老职工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二、困难职工致困的主要原因

    我县是全省有名的版图大县,人口小县,没有支柱型工业企业。县原国有、集体企业都是规模小,设备落后,人员包袱重,竞争力特差的企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企业负债重,职工低薪酬,福利无保障,最终使这些企业陷入停产、半停产或破产倒闭。由于企业先天不足,养老统筹,医疗保险,长期拖欠,如县时装厂等企业至今虽解除了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但职工应得到的补偿待遇却无法兑现。透过上述现象分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收入分配不公平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是困难职工致困的主要原因,还有就是职工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观念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安贫守旧,开拓进取观念不强。调查结果表明,95%的人只想在本地谋求职业,哪怕是月工资300—400元,也不愿外出谋职,疼儿惜女,爱妻难舍。还有的是扑不下身子,放不下架子,一些苦、累、脏的岗位还不愿去。思想观念上落后,自然成了物质生活上的掉队,每年的民工潮中,下岗失业职工及其子女是寥寥无几。经过辛勤劳动,年终农民工带回的是大把票子,而下岗失业职工守着的是生活上的捉襟见肘,究其原因,还是下岗失业职工的思想没有转变过来,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故步自封,等靠要思想较重。他们中的多数人认为,在国有企业干了大半辈子,曾经一度为国家做出过贡献,企业政策性改制倒闭或破产,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职工失业下岗,国家不会不管。因此,向政府要低保,向工会要救助,向民政要救济,只希望等政府安置,没有了上进心,没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使得家庭经济状况得不到根本性改变。
  三是家庭负担过重的问题,主要是4050下岗职工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重大调整前后走向社会承先启后的一代人。调查中,他们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子女需要抚养,老人年老体弱多病,子女要上学,自身又到各种病症多发期,这些都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仅靠低保、救助、救济或打零工,只能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各种开支,不敢在生活质量上有过高的奢求。更有甚者,部分工资收入正常稳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由于子女无业,或无心就业,形成一家两代靠父母的“食老族”特殊群体、导致产生新的所谓“困难职工”。
  四是因重大疾病或天灾人祸造成的困难问题,调查中有少数人,他们的家人因患重大疾病,举债治病,花去数万元医疗费,结果是人财两空。还有的是辛辛苦苦积攒大半辈子的钱买来房子,结果遇“6.9”、“8.29”洪灾,毁于一旦。相当一部分困难职工是因购买住房归还高额贷款及利息而导致的贫困。另外,就是因病或车祸等丧偶的单亲家庭,他们饱受了精神上的折磨,又遭遇生活上的窘迫。

  三、几点思考

    一是思想上要足够重视。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必须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关注困难职工。这部分困难职工都曾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为了支持改革,他们做出了巨大牺牲,离开了坚守多年的工作岗位,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如果他们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在思想上对改革产生误解,对政策产生怀疑,以致情绪低落,破罐子破摔,满腹牢骚。如果忽视了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困难和问题,在诉求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容易酿成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反映他们的呼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真正成为他们的“娘家人”。
  二是措施要切实可行。要真正解决职工的困难,就需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眼前入手,长远打算,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建立起长效帮扶机制,不断扩大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要在财政许可的情况下,拨付、积累专项帮扶资金,变节日慰问为经常性帮扶,变撒“胡椒面”型向“定期定量”型发展。要继续开展“交友帮扶”结对子活动,自2002年开展此项活动以来,我县先后有145名县处级、科级领导干部与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深受困难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使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职工家中。要继续强化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各级各部门要做到政策前瞻,因人施策,个例先行,站在构建和谐的战略高度把再就业作为困难职工走出困境的根本措施来抓,积极增设公益性岗位和其它多种就业渠道,促进充分就业,通过就业,再就业,逐步把困难职工救助由“输血”型向“自我造血”型过度。同时积极引导下岗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放开手脚,走出家庭和地域的束缚,敢于外出创业或再就业,尽快脱贫走出困境。
  三是政策要有所倾斜。我县是全省50个重点贫困县之一,靠自身财力解决困难职工问题是杯水车薪,难以自救。国家应从宏观出发,对贫困县的困难职工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以社区为单位,鼓励困难职工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解决困难职工医保问题。今年我县实行了“两免一补”九年义务教育,使困难职工子女也享受到了平等教育的权利。困难职工不再为子女因贫困而辍学担忧发愁,但对于困难职工非义务阶段的子女入学教育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有的考上了高中、大学却上不起,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采取了一系列金秋助学措施,但是只能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仍然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要加大非义务阶段困难职工子女政策性教育投入力度,凝社会各界力量,采取有效手段,确保困难职工子女都不因贫困而辍学。要扩大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足额保障,把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爱政策落到实处。要解决部分应交未交保费或规费,已到退休年龄困难职工的退休养老问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部分统筹金,使他们真正得到关怀照顾,老有所养,体现社会人文关怀,从而推动和谐社会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