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西汉高速公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作者:政府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4-09-24 00:00 【打印本页】

    城关、汤坪、筒车湾、皇冠、江口镇,梅子乡:

    西汉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在我县境内已全面开工。为了积极支持配合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持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职责。县人民政府决定,凡涉及高速公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乡镇,应按照西汉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对各自管辖范围内高速路工程建设中的弃渣场建设、弃渣堆放等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制止乱建、乱堆、乱倒行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对不服监管、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县水利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若你镇因监督不力,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你乡镇负责。
特此通知。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