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宁有关单位:
2004年中秋和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2004’中国秦巴药业贸易洽谈会召开在即。为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安全,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迎接2004’中国秦巴药业贸易洽谈会顺利召开,按照省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县“双节”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食品安全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切实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按照《2004年宁陕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现状,查找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划清职能,明确监管区域和监管品种,实行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不错位、不缺位,保证每个环节、每个品种有部门监管,不出现监管漏洞。
二、加强领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食品市场的整治工作力度,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副县长马霞任组长,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双节”前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放心办”),从药检、卫生、物价、技术监督、经贸、农业、文教、粮食、工商等单位各抽调2—3名执法人员,成立3个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具体负责“双节”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第一组由张继成同志任组长,工商、物价、农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食品销售、果蔬和肉品市场检查;第二组由谢克艾任同志任组长,技术监督、经贸、粮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生猪定点屠宰市场检查;第三组由李景同志任组长,卫生、教育、药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食堂、餐饮业和熟食品市场检查。
三、突出重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熟食品市场的监管。要严格加工条件、卫生标准和原料质量索证工作制度,严格加工规程,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严查非食品用原料加工熟食品。要严格销售条件和卫生标准,对不具备卫生标准的经营户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停。
(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要加强对宾馆、酒店、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物储存条件的检查和食品质量检验,落实各项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特别是要加大中小学周边食品加工经营户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要依法查处,对无证非法从事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有害物质的果蔬、水发产品,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规违法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集中整治于9月20日开始,用一周左右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整治。在检查工作中要细查严看,要敢于碰硬,做到不流形式,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确保双节及“药洽会”期间食品安全放心。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于9月27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放心办”。
为保证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案件。“放心办”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务于9月27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放心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现有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资源,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做好迎接省市两级的督办检查工作。农村“两网”组织机构尚未建立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宁政办发〔2004〕22号文件要求,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报县农村“两网”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药品检验所)。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