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工作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县属各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安组干[2004]101号文件通知,省委同意:
陈明同志任中共宁陕县委书记;
免去王一栋同志中共宁陕县委书记、常委职务。
中共宁陕县委
200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