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征集《宁陕县志(1988-2007)》入志人物资料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9-14 00:00 【打印本页】

关于征集《宁陕县志(1988-2007)》入志人物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关、省市驻宁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保证我县续修县志的全面、系统和完整,现将征集《宁陕县志(1988-2007)》入志人物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入选人物的标准和范围
 (一)县内先进模范人物:
 1、获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省(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3、战斗英雄(二等及以上功臣)、烈士;
 (二)县内政界人物:
 1、各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正职领导;
 2、中共全国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
 (三)县内学界及社会骄子:
 1、县内高中历年文、理高考状元;
 2、参加省、市级及国家、国际体育、学科知识、科技等正规竞赛,获得省市级第一名、国家级前三名或全国一等奖、在国际比赛中获得名次者;
 3、县级以上命名的见义勇为、拔尖人才和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4、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
 (四)县内民间人物:
 重大创造发明人、具有绝技的能工巧匠。
 (五)县内警示性人物:
 重大历史事件中影响较大、错误或犯罪比较典型、突出,涉及事件对后世具有较强警示作用的人物。
 以上均含在宁陕的客籍人物。
 (六)无论工作地域、宁陕县籍杰出人物:
 1、党政军正县团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2、省(市)级及以上单位(院校、社团、医院、科研机构等)正、副职负责人;
 3、大型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党委书记;
 4、在省(市)、全国、海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编辑、记者、作家、诗人、美术家、演职人员等文化工作者;
 5、国家一级运动员、国家教练、裁判;
 6、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专家、学者;
 7、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知名民主人士、外籍华人和爱国侨胞;
 8、宗教界知名人士;
 9、有知名度的民营企业家(含外出务工及返乡创业的典型人物);
 (七)其他经审查可以入志的人物。
 二、征集人物资料的内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学历或毕业学校、职务职称、工作单位、党派、何时何部门授予何种荣誉称号,主要工作经历、主要事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2寸免冠照片一张。文字简介为500-1000字。
 三、征集办法
 1、各乡镇、各部门、各撰稿单位分别征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入志人物资料,报编委会审核,由县志办编辑入志。
 2、所征集入志人物资料必须内容翔实、全面、不得漏项。
 3、入志人物资料征集由专人负责,全程操作,适时上报。
 4、各部门、各撰稿单位给予入志人员资料征集工作以经费、人员的保障。
 
 
 
                      宁陕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7年8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