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轮续修县志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9-18 00:00 【打印本页】

关于开展第二轮续修县志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续修地方志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2〕13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陕办发〔2006〕27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启动我县第二轮续修《宁陕县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第二轮续修《宁陕县志》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依法修志、质量第一、存真求实、为党和人民立言等基本修志原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真实反映我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准确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各行各业发生的深刻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在发展中存在的不足,扩大对内对外宣传,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宁陕、建设宁陕的热情,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建设绿色经济强县和和谐宁陕步伐。
 二、原则要求
 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把握时代特点,紧密结合建设绿色经济强县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县志“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为我县全面建设绿色经济强县提供信息支持。坚持新编地方志体例原则,在认真总结和借鉴上届修志经验的基础上,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做到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新的突破;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强县情研究,树立精品意识,精心筹划篇目,达到观点正确、体例科学、内容翔实,充分体现事物发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提高修志工作效率,尽量缩短编纂出版周期,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续修任务
 续修《宁陕县志》的上限为1988年,下限为2007年。这20年是我县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重要时期,续修县志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时代主题,全面总结20年来我县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历史发展进程和经验,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宁陕的光辉业绩树立丰碑,为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提供历史借鉴。这次续修《宁陕县志》计划共设30篇,字数控制在100万字以内。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续修<宁陕县志>(1988-2007)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承担相应的编、章、节编修任务。
 四、工作步骤
 按照省市要求,我县从今年起全面启动第二轮续修《宁陕县志》工作,计划用四年时间全面完成续修任务。
 (一)制定方案。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省、市修志工作要求,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详尽的、操作性强的续修编纂方案和工作细则,经县编纂委员会审定后印发执行。
 (二)制定篇目。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地方志编纂体例要求,在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宁陕县志(1988-2007)编纂篇目》,经县编纂委员会批准后印发执行,并报市地方志办公室备案。
 (三)培训队伍。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修志人员进行各层次专题培训,以提高修志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确立试点。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应结合我县实际,选择2-3个有条件的单位进行编写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修志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五)进度要求。续修县志工作今年全面启动,2008年进入编写阶段,2009年底完成编志初稿和送审工作,2010年底完成县志总纂和“三审”修改及出版任务。
 五、保障措施
 领导重视是续修县志工作的关键;正确的体例是续修县志工作的根本;稳定的队伍是续修县志工作的保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同志要从对历史负责, 对人民负责,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按进度、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对续修县志工作的认识。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传统。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史志工作,毛泽东、周恩来曾高度关注过我国史志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曾就加强国情教育的重要性和做好地方志工作作了许多重要指示。江泽民同志曾指出,编修志书是一件“服务当代,有益后世,意义重大的事业”。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7号令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标志着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进入依法修志的新阶段。
 地方志是传承和弘扬人文精神的重要载体,集中反映了不同时代的发展创造,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清道光9年(1829年),由同知(县官名)林一铭纂修《宁陕厅志》。1992年10月出版的新编《宁陕县志》下限为1987年,至今已20年整。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启动我县第二轮续修县志工作,这是我县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也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和愿望。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宁陕,建设绿色经济强县的新形势下开展续修《宁陕县志》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对续修县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第二轮续修县志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编修任务,使我县的方志事业世代相继,永不尽竭。
 (二)切实加强对续修县志工作的组织领导。修志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第二轮续修县志工作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体制,加强对续修县志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具有行政权威、要有学术权威和广泛代表性”的要求,县委已决定成立了宁陕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修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一统一、五到位”的要求,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把修志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真正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形成众手修志的工作合力。
 (三)组建一支相对稳定的修志队伍。修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具有丰富历史知识和经验的修志人员。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县大局出发,抽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敬业奉献精神的人员从事修志工作,根据承担任务量的大小,每个单位不得少于2人,特别是要选好执笔人员。二是要继续发挥熟悉情况、精通业务、富有经验、善长写作的老同志的作用。三是要加强对修志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修志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使他们不断适应修志工作发展的形势要求。四是要按照专业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的方针,广泛吸收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参加,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和智慧,共同搞好修志工作。
   (四)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续修县志涉及到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社会事业多个领域,需要各级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各承编单位要认真做好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工作,为续修县志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宽松的工作环境。广大修志工作人员要发扬吃苦耐劳、甘于寂寞、乐于奉献的精神,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县督查督办室要将修志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工作内容,修志工作完成后县委、县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县志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研究和督促指导,注意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修志工作情况,确保修志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