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宁陕查处一起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案

作者:曹珎 马金山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5-20 00:00 【打印本页】

 


    “电影院有卖药的……”这个消息传到了正在市场巡查的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耳中,遂立即与公安、工商部门联系,于5月20日清晨5点钟赶赴现场。偌大的电影院整整齐齐的坐满了听讲的中老年人,有的还在做听课笔记。宣讲者正在大肆宣传该批产品的治病原理,宣称疗效神奇、能治百病。讲台上摆放着 “胃康灵、心脑康、三鞭丸、蜂胶软胶囊”等数十种产品。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些品名与市场熟悉的药品名称极其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全部是食品批准文号,不具有治疗作用和保健功能。有些产品中还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不能添加于食品的中药材。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此案已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交工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为切实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要提高警惕,购买药品时仔细辨别药品与非药品的区别,认准“国药准字”号;到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使用,不要轻信以健康讲座名义非法销售其产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宣传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