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打击经济犯罪破案公民举报奖励办法

作者:县公安局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2-05-09 00:00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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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期间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期间

公民举报奖励办法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宁陕县公安局决定从20123月至8月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行动,为维护宁陕县社会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及时检举和揭发经济犯罪线索,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机制,根据《宁陕县公安局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民举报经济犯罪线索范围如下:

 

(一)金融领域: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犯罪;假贵金属纪念币犯罪等。

 

(二)商贸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常见多发犯罪。

 

(三)涉众型经济犯罪: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利用传销和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资本运作、聚集型传销。

 

(四)证券期货领域: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新型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擅自发行股票犯罪、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

 

(五)知识产权领域:假农资、假食品、假药品、假消防器材、假名牌等突出犯罪。

 

(六)财税领域:制售假发票、虚开、骗税和逃税犯罪等。

 

(七)其它属于经济犯罪案件管辖的案件。

 

第二条  根据公民举报线索的价值和作用,即依据举报线索从而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确定奖励,奖励金额为100元—5000元。有特殊贡献的可视情予以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