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这一观点的提出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和创新,“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提出来的一个课题。现结合实际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和认识,笔者认为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的观点,努力构筑这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科学内涵
“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科学的体系,既包括了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注重治本的内容。之所以说这一体系是科学的,是因为它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点。因此,要正确认识这一体系的科学内涵,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服从和服务于第一要务的反腐观。主要是把握好五个方面的科学特性:一是体系构架的系统性。体系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内涵丰富,全面完整。二是体系谋划的前瞻性。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是一个不断实施和完善的过程,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致,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与时俱进地为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三是体系要素的互补性。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目标一致,各有侧重。同时,三者又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教育为制度和监督奠定思想基础;制度为教育和监督提供保障;监督为制度和教育拓展路径。只有三者并重、三位一体,才能解决好“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问题,达到减少和遏制腐败的目的。四是体系实施的针对性。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突出教育、制度和监督,体现了我们党针对发展变化着的情况,不断丰富、完善反腐败思路和对策的创新精神。在斗争策略上逐步由侧重惩治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转变;在斗争方法上由注重事后查处向关口前移、加强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在整体把握上由孤立反腐向系统防腐转变。五是体系运行的实效性。这一体系抓住了反腐败工作中注重实效,防止理论与实际相脱节,或流于形式。
二、以科学的发展观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
1、深化道德教育,夯实构筑体系的思想基础。“德教为先”、“修身为本”。科学发展观要求,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夯实体系的思想基础。具体要抓好“三观”教育。一是大局观教育。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要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并将其作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二是政绩观教育。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要教育党员干部正确把握发展观与政绩观的辨证关系,明确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和怎样树政绩;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注重城乡协调发展、重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协调推进;不搞花架子,不急功近利,克服虚假政绩、形象政绩、数字政绩和泡沫政绩等问题,使一切工作经得起实践、群众的检验。三是群众观教育。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扎实搞好“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盼、解群众之所忧;要摆正位置,换位思考,带着感情工作,切实解决脱离群众,对群众安危漠不关心,搞“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等问题,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2、抓好制度建设,解决构筑体系的根本问题。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制度保障和机制支持。为此,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1)抓好制度清理。应该加强、规范和整合有关制度,增强制度针对性、专业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抓好制度更新。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腐败斗争形势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必须根据时势的变化,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改革的力度,从而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成效性。当前,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审批行为完全在法律的框架下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因素;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执行、管理相分离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3)抓好制度落实。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各自岗位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把落实的效果作为考核科学发展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将制度的制定与制度检查和制度的落实一同研究、一同布置、一同落实。
3、严格监督管理,突出构筑体系的关键环节。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监督是我党建设的一大政治特色和政治优势。毛泽东同志强调,党要取得伟大斗争的胜利,必须高度发挥全党积极性,包括发挥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监督的作用。邓小平同志提出,要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规定,以便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江泽民同志认为,我们党执政以后,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成功解决党内监督问题,尤其是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多年来,我党已经制定和形成了一大批有效的监督制度,如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要利用当前的有利形势,严格做好监督工作,这是惩防体系能否落实、发挥成效的关键所在。具体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一条主线”。即以管钱、制权、用人为主线,把监督渗透于人、财、物管理、使用、调配的全过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二是加强“两个重点”。即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大对“机关重要部门”的监督,加大对资金、物资、管物部门的监督。三是实现“三个结合”。即:实施自我监督与他人监督的结合;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结合;实现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结合。四是发挥“四个作用”。即:要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4、加强组织协调,发挥纪检机关的职能作用。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全面、复杂的工程,需要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十七大赋予了纪检机关“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神圣职责。因此,各级纪委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点,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构筑这一反腐败惩防体系。一要紧紧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既从全局上、整体上加强对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组织协调,又要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等具体工作地组织协调,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防范的关系,推动体系健康、协调发展。二要突出组织协调的工作重点。把重点放在通过教育、制度和监督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影响改革、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突出问题上,放在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上,放在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上,以体系建设推动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三要努力建设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针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把实践中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防范和制约腐败的办法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
总之,科学的发展观既是经济建设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指针。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必须符合科学的发展观;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的三者统一,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视角的立体体系,走防范、纠正、打击并重的科学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