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子女都移居海外,自己一人留在国内做官,这样的官员被称为“裸官”。11月2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提出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深圳市在党政正职权力运行机制上的首开先河之举,突破常规的用人标准,为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注入了新的血液。
“裸体官员”这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道新的独特的风景线,让人们不时产生种种疑问与忧虑。官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外,或许是他们个人的一种生活和职业的选择,但也确为一些问题官员搭建了庇护所,近几年,中纪委查处了许多外逃官员,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就是地地道道的“裸体官员”,其子女、配偶早已在国外打好前站,时刻等待着贪官一有风吹草动就全身而退,而此前的大量资本积累足以让全家老少在国外花天酒地纸醉金迷而乐不思蜀,这些现象让人们嗤之以鼻,愤怒不已,不得不疑虑万分,也不由得让我们反思反腐倡廉建设是否存在死角?这些官员配偶、子女是依靠自己的智慧及本领绿卡在手,还是官员的权力影响、政治靠山?而这些官员站在讲台上信誓旦旦的造福一方,又怎能让人相信?而这些官员也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了报告,但报告内容是否缩水注水?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很多地方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形同虚设,所谓的“财产申报”只是“合法财产申报”,无法判断其子女迁移国外花销来源是否正当,这也就为我们的权力监督机制埋下伏笔,能否有效防范官员滥用权力,让我们期待真正的有效的监督、防范、惩治体制,而不是对天长叹,眼睁睁地看着贪官们“明住寒舍,暗建金屋”。今天,深圳市这样钢性的制度虽然并不能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腐败,但是也为当前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切入点,我们的制度还有待完善,它需要社会各层公众的参与,需要法律制度的介入。老一辈革命家邓小平同志在提及干部腐化弊端时曾说:“干部腐化固然与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句话切入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要害,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好干部的诞生有着其复杂的环境因素,但是总的还是需要完善的制度。
一个“裸”字,让我们感到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艰巨性,它让我们要以敏锐的眼光与嗅觉感知各种社会现象,倾听四方的声音,利用“裸”的信号灯,及时追踪,查漏补缺,让反腐倡廉制度真正起到实效,让官员的家事与国事、天下事一起在阳光下运作,真正打造我们的阳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