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群众撤离安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9-09-02 00:00 【打印本页】

宁政办发〔2009〕44号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
   
危险地带群众撤离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群众撤离安置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9〕4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群众

撤离安置工作的通知


    
    汛期已经来临,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群众撤离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群众撤离安置工作
   
    我市地处秦巴山区,山大沟深、沟壑纵横,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市是一个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2000年以来,因各类自然灾害伤亡人数已超过800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惨重的损失。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治,相继采取了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启动了宁陕、岚皋山洪灾害防治试点,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据国土部门统计,截至目前,我市仍有17个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面积达14395km2,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1.6%,还有152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着23531户、9539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群众撤离安置工作,已经成为全市防灾减灾的一项突出工作。
   
    二、认真搞好调查统计工作
   
    各县区要尽快组织国土、水利、防汛、城建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扎实细致搞好辖区内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危险地带住户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对地质灾害受灾户、受威胁户逐户调查核实(城区所有住房损毁情况统一纳入社区调查范围),分类查清受灾情况、摸清需重新建房安置的居民户数和人数,建立台帐,做到一户一卡,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并按轻重缓急进行科学排队,分清主次,为紧急撤离和永久性安置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三、把预防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的重点放在预警到户上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防汛防灾也是发展的思想,切实完善落实各种防汛防灾预案,真正把“乡自为战、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责任落实到位,把防汛防滑预防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的重点放在预警到户上,特别是当前全市即将进入主汛期,防汛、防滑、防灾的各类信息要及时预警到户。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信息快速传递方案,确保防汛水、雨情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递到滑坡等危险地带住户手里,确保提前安全撤离。要切实落实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方案。预警什么、预警谁、谁来预警、怎么预警,每个环节都要有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办法,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户都有专人负责。各乡镇政府要强化自身建设,加强防汛值班,做好各类信息指令的下达和落实,建立完善长效可行的信息快速反馈机制,随时掌握辖区内的防汛动态,积极处置可能出现的紧急状况;各村组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做好每一次的信息预警工作,尤其要注意做好滑坡等危险地带及零散住户的信息预警到户问题,保证第一时间把受威胁群众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四、采取得力措施尽快撤离安置安全没有保障的住户人员
   
    及时、超前、科学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农户的安置工作,既是减轻防汛防滑防灾压力,又是从根本消除地质灾害威胁的科学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好。一是各县区要根据地质灾害危险地带农户的调查摸底情况,统一规划,统筹国土灾害防治、民政灾民建房、发改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项目,分批分年度实施,力争用3-5 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好地质灾害危险地带农户转移安置建房工作。二是对于当前安全没有保障,特别危险需要紧急转移的农户,各级各部门要予以特别重视,各县区要采取得力紧急措施,汛期坚决予以转移安置,安置经费可以从民政、发改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今年下达的相关项目进行调剂安排。凡纳入紧急转移安置的农户,各乡镇、村必须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特别危险户也可以采取投亲靠友、搭帐篷等临时办法解决。国土部门要配合安置建房,依法快速办理建房用地手续;物价、工商部门要随时掌握市场建材信息,严格市场价格,严厉打击哄抬物价、销售不合格建筑材料等违法乱纪行为;水利、电力、通讯、广电部门要及时解决集中安置点的供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防汛、防滑值班情况的抽查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地质灾害等危险地带群众撤离安置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