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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科函〔2010〕1号 签发人: 刘宝田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复函
吴世友:
您提出的关于将皇冠镇兴隆村列入猪苓产业重点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猪苓是我县优势特色产业,为我县农民增收的重要项目,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药材园建设确定为“一菌三园”的内容之一,作为我县农村主导产业来抓,因猪苓在我县70%的区域都是适生区,现价格一路攀升,成为众多农户发展的首选项目,其种植范围大,发展大户多,覆盖面高,需求资金量大,仅2009年“两沟一线”猪苓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放财政扶贫贴息贷款600万元,2010年我县财政扶贫贴息贷款暂时还没有计划,但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想办法争取,根据全县猪苓产业发展的规划,示范基地建设或专业村建设逐年进行扶持发展,因此目前还要引导农户量力而行,鼓励农户自行投入为主。在此,为您对全县猪苓产业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对我县猪苓产业的发展多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县猪苓产业的持续、稳步发展。
宁陕县科学技术局
二0一0年四月五日
联系人:王文红 电话:682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