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水利局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6-04 00:00


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16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复函

吴世友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河心堡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7月,水利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已对河心堡村供水工程进行现场勘测设计,计划采取修建分散式供水工程方式解决河心堡村群众饮水困难。该项工程实施后,河心堡村将实现自来水全覆盖。
目前,河心堡供水工程计划已下达,工程已交由河心堡村组织受益村民实施,管道、水泥及部分土建费用由水利局提供。目前,水利局正在督促河心堡村组干部,尽快动员群众,争取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