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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19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复函
马富群等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解决江口镇自来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2010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省市主管局正在落实当中,县水利局已对全县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了全面的规划设计,并上报市水利局,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我局将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到江口镇实地察看、规划、设计,在项目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尽快解决该处自来水工程。同时,江口回族镇自来水工程自建成交付使用后,初期管理到位,措施得力,维护及时,基本保证了集镇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近几年,由于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未能达到以水养水的预期目的,在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同时,建议集镇居民应与镇政府多加联系,对供水水源和供水管道确定认真负责的人员加强日常管护,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的局面,从而促使江口回族镇的供水早日步入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轨道。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党欣华 联系电话:13700251008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