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21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复函
曾学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修建广货街元潭村护田河堤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本村群众的关心和对农田水利事业的支持。
元潭村修建的护田河堤被洪水冲毁后至今未得到恢复,直接影响到该村四个组的粮食安全问题,情况属实。但由于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上级为我县安排的农田河堤项目较少,几乎没有下达这方面的计划。为了争取项目,切实解决你村护田河堤的恢复问题,我局将积极编报项目向省市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和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力争早日立项,待项目计划下达后,解决好你村农田河堤的恢复问题。
联系人:高晓安 联系电话:13992511259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