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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26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复函
何辉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皇冠镇八宝村八宝组堰头水坝恢复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群众的关心和对水利事业的支持。
八宝村八宝组的河堤已经修建完工,灌溉水坝我局已在2008年派技术员勘测过,并将项目上报省市相关部门,但至今没有下来,经设计计算,恢复此水坝需投资50万元,但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力恢复该项目,我局今年将再次向省市上报该项目,力争早日立项,待有项目计划时,解决好八宝村农田灌溉水坝的恢复问题,确保当地群众的粮食安全。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9153045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