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24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复函
罗登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老庄村老庄组自来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底,水利局已组织人员编制老庄组供水工程可研报告,将其列入2010年供水项目计划。目前项目计划已上报至省市有关部门,待资金下达后,即可开始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