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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37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复函
康忠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汤坪镇狮子坝村2、3、4、5组农田灌溉渠道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群众的关心和对水利事业的支持。
2002年6月9日和2003年8月29日我县连续遭受了特大暴雨的袭击,全县水利设施及农田水毁严重,灾后历年来,我局陆续将全县水毁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上报省市相关部门,但每年下达的计划十分有限,根本无法满足全县各方面的群众需求,你反映的狮子坝村2、3、4、5组农田灌溉渠道,我局已派工作人员勘测过,大部分渠道已没有基础,全长6公里多,恢复需资金80多万元,目前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力拿出这么多资金,加之我县又不属于我省的粮食主产区,眼下很难解决这一问题。但我局将向省市积极编报“十二五”规划,努力向上级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和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力争早日立项,待有项目计划时,解决好狮子坝村灌溉渠道恢复问题,确保当地群众的粮食安全。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3153045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