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水利局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6-07 00:00


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35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刘宏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新修湾塘自来水、改造新矿街自来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湾塘属于太山村四组,宁陕县水利局已将太山村四组供水工程列入在2010年供水项目计划,并申报至省市有关部门。待计划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届时包括湾塘在内的太山村四组大部分住户的饮水困难将得到解决。

    新矿街自来水修建于1997年,已使用十余年,存在管网老化、水量不足等问题,亟待改造。供水工程计划申报时以行政村为单位,在饮水不安全人数有富裕的情况下,每个村每年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否则项目重复,无法上报。新矿街属于太山村,太山村四组供水工程已作为2010年供水项目计划向省市申报,水利局计划将新矿街自来水改造列入2012年供水项目计划。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