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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35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刘宏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新修湾塘自来水、改造新矿街自来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湾塘属于太山村四组,宁陕县水利局已将太山村四组供水工程列入在2010年供水项目计划,并申报至省市有关部门。待计划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届时包括湾塘在内的太山村四组大部分住户的饮水困难将得到解决。
新矿街自来水修建于1997年,已使用十余年,存在管网老化、水量不足等问题,亟待改造。供水工程计划申报时以行政村为单位,在饮水不安全人数有富裕的情况下,每个村每年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否则项目重复,无法上报。新矿街属于太山村,太山村四组供水工程已作为2010年供水项目计划向省市申报,水利局计划将新矿街自来水改造列入2012年供水项目计划。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