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6-07 00:00

 

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宁人劳社函〔2010〕37号                   签发人:王  安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复函

曹安康等十位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落实事业单位相应职称对应岗位档次工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09〕23号)文件要求,经过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已经市人事局批复同意执行。

    截止2008年6月底,我县已基本完成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的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全部工作。关于按新聘岗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问题,经调查了解,由于各县的实际情况不同,这项工作进度不同。目前,此项工作经我局积极向县政府建议,政府已同意尽快落实事业单位人员新聘岗位工资。

    诚恳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罗文学              联系电话:6821729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