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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函〔2010〕22号 签发人:刘昌志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复函
陈述勇代表:
您提出关于请求协调在西汉高速七亩坪服务区增设进出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西汉高速公路建设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七亩坪服务区进出口增设问题,多次以文件、汇报会议等形式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请示。县委书记陈伦宝、县长邹成燕、常务副县长唐新成等县级领导也先后以不同形式向上争取,县长邹成燕还以省人大代表身份多次在省人代会上提交了人大代表建议。由于各种原因,该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您提出请求协调在西汉高速七亩坪服务区增设进出口的建议后,县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于2010年3月2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包挂领导,落实了承办人员,制定了工作方案。之后,我办积极联系,请县级领导牵头,由发展县计划局、交通局、支路办等部门负责,及时向省级相关部门汇报争取,与西汉公司沟通协商,力争解决七亩坪服务区进出口增设问题。7月10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新成带领我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江口回族镇,与省西汉公司负责人就此问题再次进行了座谈。经我县积极争取,西汉公司同意对江口集镇街道进行适当补偿,但七亩坪服务区增设进出口问题,西汉公司明确答复目前未纳入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争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坚持不懈地与西汉公司进行联系协商,力争早日解决七亩坪服务区进出口增设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索路路 电话:68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