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9-16 00:00

 

  宁政办函〔2010〕28号                    签发人:刘昌志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复函

朱永德代表:

    您提出关于协调陕西高速集团集中处理高速公路沿线垃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0年3月2日,我办召开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了包挂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目前进展情况如下:一是请县级领导带队,组织政府办、环保局、双创办、爱卫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于3月初到皇冠、筒车湾、梅子三乡镇进行了调研,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二是以宁政函〔2010〕17号文件,函告陕西高速集团,要求在收集、运送垃圾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制度,禁止随意抛洒垃圾。三是7月9日,省交通运输厅、陕西高速集团等相关单位在秦岭服务区召开了会议,专题协调西汉高速服务区在收集、运送垃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实现秦岭服务区污水达标排放,目前,高速集团投资200多万元,引进了一套中水处理系统,预计8月底完成安装调试。届时,秦岭服务区将全面达到无污染排放,确保下游群众生活用水安全清洁。四是8月9日,我办组织西汉高速公路沿线3乡镇对垃圾收集、处理等情况再次进行了调查摸底。从反馈情况看,除个别地段仍有少量垃圾外,环境卫生已明显改善。五是8月19日—20日,由县政府刘家华副县长带队,组织政府办、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到皇冠、筒车湾、梅子三乡镇进行了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督查,重点检查了高速路沿线卫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六是要求皇冠镇、筒车湾镇、梅子乡把高速路沿线垃圾治理作为创国卫重点工作来抓,每月对辖区内垃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七是要求陕西高速集团合理规划并建立西汉高速宁陕境内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场所,避免垃圾随意倾倒。八是由县支路办负责,继续加强与陕西高速集团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好高速路沿线的环境卫生。目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已对西汉高速公路沿线垃圾进行了彻底清扫,并初步建立了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乱倒垃圾现象已基本消除,垃圾清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把高速路沿线卫生保洁,纳入皇冠、筒车湾、梅子三乡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切实加强日常保洁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垃圾随意倾倒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并督促限期整改。大力支持陕西高速集团加强日常管理,彻底解决垃圾乱扔乱倒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喻海金   电话:68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