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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爱卫办函(2010) 号 签发人: 高 山
对人大代表彭儒宝关于兑现旱厕改造补助资金议案的复函
彭儒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县上兑现2008、2009年旱厕改造的补助资金”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你乡镇2008、2009年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工作,我办将在验收2010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时一并验收,改厕补助资金按照2008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补助标准进行兑现。
联系人:成华莉
联系电话:6826545
宁陕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