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10-09 00:00

 

  宁移办函〔2010〕2号 签发人:杨智琼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复函

王大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引汉济渭移民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引汉济渭移民搬迁工作涉及到广大搬迁对象的切身利益,早迁不仅使移民群众早受益,更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这是建设业主和地方政府及所有关心和支持这项惠及民生工程建设的人的共同愿望,但是由于受建设资金的制约和建设工期的影响,这项投资巨大的全省重点建设工程必须分期分批按年度规划来实施。同样,水库移民搬迁工作也要随工程进度由省引汉济渭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汉济渭办”)来安排。2010年,省引汉济渭办下达我县首批移民搬迁任务80户311人,均为552米高程以下的搬迁户,主要集中在梅子乡的瓦房、安坪、生风等3个村的沿河边居住的农户。随着引汉济渭主体工程拦河大坝和秦岭输水隧洞的开工建设,我县涉及梅子乡、筒车湾镇的库区淹没农户将集中在第二批或第三批分批分阶段安排搬迁。什么时候分期分批实施移民搬迁主要由工程进度决定,县移民办只能按照省引汉济渭办统一部署实施移民搬迁,同时我们也会积极向省引汉济渭办争取建议尽快实施搬迁安置工作。感谢您对引汉济渭移民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

  特此复函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张鸿全              联系电话:682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