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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函〔2010〕44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朱永德等十名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修建皇冠镇南京坪组护田河堤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京坪村南京坪组柳树庙护地河堤于2002年“6.9”洪灾被毁,至今未修复。由于我县自2002年“6.9”以来,全县需要修复的水利基础设施较多,我们针对全县各地需要修复的水利基础设施情况,多次向上级编报了大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但因近年来国家从水利部门的政策投资口子上对修复防洪河堤的政策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加之我县财力十分困难,修复村镇防洪河堤工程主要靠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来解决,而近年上级几乎没给我县下达过防洪河堤建设项目资金,致使你所提的修建南京坪护田河堤工程,在眼下想很快付诸实施还有一定的困难。为解决该护田河堤的堤修建问题,我局将积极会同县计划等部门,进将该河堤项目向上进行申报,希望通过计划、工赈等多种政策投资口子,争取项目资金,如果项目能够立项并资金到位,我局将立即组织实施。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康祥安 联系电话:1389153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