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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林函〔2010〕13号 签发人:张守诚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复函
卢益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局针对高速公路、210国道沿线因采石形成的裸露山体,通过栽植藤本植物进行了部分修复治理,但效果仍然不够理想,今秋我们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制定植被恢复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恢复生态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地方旅游发展。
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0一0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胡茂毅 联系电话:6822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