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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计函字〔2011〕14号 签发人:柯小平
宁陕县发展计划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6号意见和建议的复函
王汝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梅子乡水库淹没县以上的边远、居住分算的村民生态移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你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梅子乡生态移民搬迁“十一五”期间由于引汉济渭水库工程影响,项目安排较少,为此在我县“十二五”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将梅子乡作为搬迁的重点乡镇之一,今后我们将在年度计划申报中予以优先考虑。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