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0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9-05 00:00

宁城政函〔2011〕6号                  签发人:黄志安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04号建议的复函


宁江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关镇各村保洁人员工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目标已实现,为了继续推介宁陕,树立宁陕窗口形象,使宁陕人民经济快速增长,又提出了创国卫的目标,这项工作可以说是人人有责,城关镇作为县城政治、文化、经济交流中心,更是责任重大。从2006年创省卫开始,为城关镇县城周边9个村配备了保洁人员,保洁人员都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任务,县委、县政府也于2008年兑付了9位保洁人员从2006年至2008年9月的工资报酬;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12这9位保洁人员工资一直拖欠,按照当时配备人员协定的工资报酬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共拖欠9位保洁人员54000元工资;从2010年元月新增配3人,全镇共12位保洁人员,一年的工资应为57600元,通过向上争取,2010年为12位保洁员申请解决了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还拖欠12位保洁员28800元工资;今年初,县政府办公会议确定,从2011年元月开始这12位保洁人员工资报酬已得到全面解决,不存在拖欠。截至目前,还拖欠保洁人员工资共计82800元。
 
    针对以上情况,我镇这几年都积极地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为辛勤的保洁人员已解决了部分工资,但还有8万余元的资金缺口尚未得到解决。对此,我镇将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力争及早解决保洁人员工资拖欠问题。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