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函〔2011〕18号 签发人:刘昌志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复函
宁江河代表:
您提出关于改进代表建议交办程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勤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近年来,县政府在“两案”办理过程中,县长邹成燕及各位分管领导多次强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有关部门以对代表和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切实抓好办理落实。对牵涉面大、影响范围广,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实行县政府分管领导包挂督办,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在“两案”办理过程中,采取书面通知、电话督促、个别座谈等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重点建议进行及时督办,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坚持跟踪督办,对办理工作迟缓的单位实行电话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代表反馈的不满意意见,将其作为重点,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落实措施,组织督促进行再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为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自2009年起,将“两案”办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在网站及时公开承办单位的回复意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2010年起,邀请有关部门就“两案”办理工作进行座谈交流,承办单位无意见后再进行交办。自2011年起,制定考核办法对“两案”办理实行量化赋分,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县“两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与新形势的要求、与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正如您提到的: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流于形式,仅书面回复未与代表正面接触等。对此,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由政府办负责进一步加大对各承办单位“两案”办理的监督力度,在各承办单位正式回复前对其答复意见进行审核,尽量避免承办单位流于形式、敷衍塞责。截至5月底,县政府办已对23个单位120余件答复意见进行了审核。其中,审核通过112件,通过率为93.3%。发回重新办理回复8件,占6.7%。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两案”办理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促使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行动。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指导,努力在落实上下功夫,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进一步提高解决率。三是继续实行专项督办、定期通报,逐步推行电话回访、个别走访,加大跟踪督办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办台帐,全程记录各承办单位的建议落实情况。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四是提倡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和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力争让每一位代表和委员都满意。五是加强联系交流,积极探索完善新形势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机制,坚持推行“两案”办理网上公开,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