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水利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118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9-06 00:00

宁水函〔2011〕49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118号建议的复函


刘海兰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四亩地镇萝卜峪河道进行清理并修复过水路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中所反映的太山坝萝卜峪大桥因河床抬高,导致桥孔堵塞,影响排洪泄洪,同时在建议中提出需要修建太山坝组过水路面。针对以上建议,经我局慎重研究认为,所提建议涉及的主要内容属于道路交通和桥梁安全问题,所反映的大部分问题非我局职责所能解决。为此,建议将有关问题转交负责道路交通和桥梁安全的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关于建议中提到需要对萝卜峪桥河段进行清理的建议,我局正在积极争取上级关于蒲河中小河流治理的建设项目,如果该项目资金到位,我们将结合对该段河道修建防护工程的机会,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在该段河道就地取材、利用一部分砂石料的方式对部分河段进行河道清理,以保证该断河道的防洪安全。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