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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函〔2011〕20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复函
刘海兰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太山坝萝卜屿河道进行清理并修建过水路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太山坝群众的交通状况,我局积极努力,于2010年争取到上级下达的通达工程,投资100余万元修建了太山坝公路,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便利。太山坝萝卜屿河道因灾受损,对当地群众出行造成不便,我局先后两次派人现场勘察,初步确定清理方案和过水路面位置方案,核算出工程量和施工预算。由于所需资金较多,加之修建太山坝路本身还有欠账,我局全力包装项目,主动汇报,力争上级下达水毁项目,待计划下达即组织施工。
感谢你们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