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9-07 00:00

宁政办函〔2011〕16号                     签发人:刘昌志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陈明奎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县招待所等单位拖欠信用联社贷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招待所成立于1970年,为企管化事业单位,1999年改制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该所下设综合办、餐饮部、客房部,餐饮部于2009年8月对外承包,客房部由招待所自主经营,主要承担全县大型会议、对外接待等工作。2007年5月,县政府办组织启动县招待所改制,提出了多种改制方案,但终因职工安置要求太高、职工抵触情绪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企业改制难以推进。
 
    近年来,我办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县招待所,对改制工作进行了反复研究和协商,但都因职工安置要求太高、职工不愿意接受改制意见,致使改制工作无法推进。目前,县招待所资产使用管理﹑员工管理﹑经营核算虽在运转,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经营效益每况愈下、连年亏损、入不敷出,导致该所在县信合联社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无法按期偿还。下一步,县政府办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动员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改制,力争早日解决企业债务问题。
 
    最后,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