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计函字〔2011〕6号 签发人:柯小平
宁陕县发展计划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复函
邓锡安、王贵强二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江口集镇垃圾处理费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彻底解决好集镇垃圾处理问题是一项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意义深远,且十分迫切。
垃圾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收集、分类、运输到处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关于在垃圾处理过程中需要的费用,各地基本都本着“谁产生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采取地方财政补助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政策来筹集解决。如果要彻底解决好江口集镇垃圾处理费用的问题,还要依靠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来共同研究制定和完善集镇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包括费用筹集、运营管理等),这样才能保证集镇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010年底,县发展计划局与县城建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上报了《宁陕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江口镇垃圾处理工程已纳入该规划。由于我县财政非常困难,要实施好这些项目,主要还需依靠中、省投资支持。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遵循规划,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方向,和相关部门紧密协作,扎实做好项目策划、建设资金争取以及项目实施管理等项工作,尽最大努力使江口镇垃圾处理工程早日开工建设,发挥作用。
如有不明之处,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我局再行回复或说明。在此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