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解决农村沼气配套服务资金的建议
提交日期: 2009-02-12 提案来源: 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 是 界 别: 中 共
提案类别: 大类:经济工作 子类: 农林水利
承办单位: 县财政局
提 案 者: 郑伦芳 回复联系人: 郑伦芳
关于解决农村沼气配套服务资金的建议
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我县农村沼气事业得以建设发展,既有效地缓解了农村能源补缺,又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但是随着农村沼气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快,数量的大幅增加,其配套服务滞后导致部分农村沼气池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促进农村沼气的健康发展,建设县政府安排农村沼气专项配套服务建设资金,用于培训农村沼气技术服务人员,农业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抓好技术培训并为各有关村配备一名农民技术员,县农技中心(能源办)抓好全县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协办单位: 县农业局 交办日期: 2009-03-13
复函时限: 2009-09-13 复函地址:县政协经科委
宁财函(2009)15号 签发人:胡加顺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复函
郑伦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农村沼气配套服务资金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实现生态富民,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节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特别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拉动内需的一件大事。
但近年来,省级财政加大了对县域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资金投入考核的硬要求,特别是2008年省政府提出的“民生八大工程”,和2009年提出的大力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要求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民生方面的公益事业和促进经济发展上,加之为缓解乡村财政困难,我县也加大了对乡村的财政补贴力度,发放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津贴,2009年又再次提高岗位津贴补助标准;同时每年需根据财力对各部门已实施项目给予资金补助,不断化解县乡两级债务,县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因此,目前难以拿出资金解决农村沼气配套服务资金,待年终根据争取资金情况再予考虑,今后我们将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县财力的情况尽量加大沼气配套服务资金投入力度,请予理解。
对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您提出批评和意见,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欢迎您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OO九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涂新隆 马晓平 联系电话:682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