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体函〔2010〕28号 签发人:蒋军
关于对政协宁陕县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复函
李清等委员:
县政协提案办公室转来的《关于请求给江口中学配备生活采购车》的提案经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单位所需用车是由单位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由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进行政府购买。我局已同意江口中学按程序申办用车指标,自筹资金按规定采购生活车,为学校办好学生食堂、采购粮油提供方便。
谢谢你对教育的关心。
联系人:唐显智
联系电话:6826517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 92 号
案 由:关于请求给江口中学配备生活采购车的提案
提交日期:2010-01-21 提案来源:本人撰写
建议承办单位:宁陕县教体局
提 案 人:李 清
一、案由
我县推行营养计划以来,诸多学生每天能吃到热饭、热菜和热汤,学生身体健康成长有了保障,此举赢得了全县家长的一致称赞和衷心感谢。各学校无不全力推行,保证营养计划做好做实。
二、案据
2007年10月西汉高速通车以后,210国道车流量大减,国道沿途几个乡镇的菜粮等生活物资价格大幅上涨,由于物价上涨,江口中学及周边小学的营养计划大受影响。为了保证把营养计划落到实处,满足学生食堂的正常需求,降低蔬菜价格,让学生吃上质优价廉的饭菜,希望相关部门批准支持学校购置生活采购车。
三、建议
相关部门批准支持学校配置生活采购车,学校自行到西安市场批发菜粮,还可以给周边小学代买菜粮,帮他们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