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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 31 号
案 由:关于建议修建宁陕体育场周围绿化带及护墙护栏的提案
提交日期: 2010-01-20 提案来源: 本人撰写
建议承办单位 宁陕县城建局
提 案 人:王秋红
县体育场(宁中操场)的修建,给广大学生和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体育锻炼和休闲的场所,但对体育场的东面护墙处却没有建成绿化带,护墙上也没有修建护栏,致使该处杂草丛生、污水横流,成为体育场及不协调的一部分,和我县的“双创”精神也不相符。在3、4米高的护墙处虽然修有方便居住在鱼洞河方向群众出行的楼梯,但护墙上方却没有修护栏,如遇到下雨、下雪或学生下晚自习从此处行走,就会有很大的危险,因此我建议认真规划体育场周围的环境,修建绿化带,使我县的体育场更加美丽。在护墙上方修建护栏,不要等到出现安全事故后,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宁建函[2010]31号 签发人:吕宣旗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复函
吕宣强委员:
您提出的尽快启动县城四周山体亮化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近几年县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县县城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县城四周山体亮化、美化是进一步提升品位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我局正在积极联系相关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规划与设计,争取尽早启动实施。为此,对于您对城镇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年五月六日
联系单位:宁陕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682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