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6-07 00:00


宁陕县水利局

宁水函〔2010〕25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复函

陈子莲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龙王镇莲花村高桥和莲花组农田灌溉渠道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当地群众的关心和对水利防汛事业的支持。

    2002年6月9日和2003年8月29日我县连续遭受了特大暴雨的袭击,全县水利灌溉工程损失惨重,灾后,我局将全县引水渠道修复计划上报省市相关部门,但省市每年下达的计划十分有限,根本无法满足全县各方面的群众需求,修复这两条渠道需投资50多万元,目前县财政又十分困难拿不出这么多资金,加之我县又不属于我省的粮食主产区,眼下很难解决这一问题。但我局将向省市积极编报“十二五”规划,努力向上级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和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力争早日立项,待有项目计划时,解决好龙王镇莲花村灌溉渠道恢复问题,确保当地群众的粮食安全。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9153045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 55号

 

案  由:关于加固龙王镇莲花村高桥组、莲花组2500米灌溉渠道的提案

提交日期:   2010-01-21                      提案来源: 本人撰写

建议承办单位  宁陕县水利局

提 案 人:陈子莲

    龙王镇莲花村高桥组、莲花组两条灌溉堰渠共计2500米,灌溉面积160亩。由于年久失修,两条堰渠经常漏水,导致堰上无法上水,160亩水田常年得不到灌溉而变为旱地。

    建议:请求县上水利部门给予项目支持,同时请联村部门县供销社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