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9-27 00:00


宁医函〔2010〕1号                       签发人:陈玖浩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复函

刘锐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县医院恢复眼、耳、鼻、喉专科门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您提出关于建议县医院恢复眼、耳、鼻、喉专科门诊的提案,引起了
   
    我院的高度重视,一致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实际存在,也是我院加强管理,健全科室设置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我院现未设置眼、耳、鼻、喉专科门诊,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章执业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我院原先设有眼、耳、鼻、喉专科,后因医师到龄退休,眼、耳、鼻、喉专科一直处于关闭状态。我院现有执业医师44名,但无人具有眼、耳、鼻、喉专科执业资质,一旦开设眼、耳、鼻、喉专科门诊,将超出执业范围,形成超范围执业,极易造成医疗纠纷;二是由于政策、待遇等因素的影响,自2001年以来,很少有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引入,高学历人才十分匮乏,学科骨干青黄不接,对学科建设和医疗服务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

    为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设置科室,我院已于2009年11月1日派崔永鑫同志前往西电集团医院进修眼、耳、鼻、喉专科,进修期为一年,待进修期满,我院即可恢复眼、耳、鼻、喉专科门诊。在今后的工作,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科室的整体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规范、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桂文进              联系电话:1899251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