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22 00:00

宁安监函〔2011〕3号                     签发人:鲁化


宁陕县安监局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复函


高立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协作,从根本上快速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一贯支持。

    我们十分认同您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看法和建议。消除安全隐患和协调各乡镇、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我局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每年年初,我们以政府办名义行文明确各个专项治理的牵头单位、协作单位和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并要求各牵头单位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配合单位的协助下,认真、彻底搞好相关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对突出的或者危险较大的隐患,通过安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对一般隐患采取专函督办。仅2010年我局就提请安委会会议讨论处理隐患6处,专函督办隐患8处。

    针对各相关单位在治理安全隐患配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照您的建议,我们在以往做法的基础上,新采取以下措施:

    1、各行业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与协作部门每年年初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出年度治理方案下发执行。同时,县安委办已将协作单位的协助职责纳入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之中,并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增设“牵头单位赋分”,将协助单位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2、适时听取各牵头单位的意见,对各相关单位在《专项治理方案》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将通过安委会会议或发《通报》进行点名批评。

    3、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协调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协调和督办工作。

    最后,我们诚恳地请您和其他各界人士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