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6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23 00:00

宁政办函〔2011〕15号                     签发人:刘昌志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6号提案的复函


陈显平委员:

    您提出关于朱家嘴村一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解决朱家嘴村一组失地农民生活长期保障和长期就业的提案后,县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包挂领导,落实了承办人员,制定了工作方案。今年4月初,由我办牵头,县人社局、民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等部门配合,深入实地进行了调查。据统计,城关镇朱家嘴村一组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数量为1.04亩,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数量为0.99亩;需安置农业人口为246人,其中劳动力人口95人。按照《安康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安政发〔2008〕19 号)精神,结合被征地前后农民人均耕地现状, 朱家嘴村一组被征地的农民不在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范围内。主要依据为:一是被征地后朱家嘴村一组人均耕地大于0.2 亩;二是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已足额兑付,农民享受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而不愿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您所提出问题因政策限制暂时无法解决。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力争解决您所提的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