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24 00:00


宁交函〔2011〕12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局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复函

 

魏清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双河-七亩坪水泥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三年时间修建农村通村水泥路,解决80%的行政村行路难问题。截止2009年底,我县累计修建通村水泥路430余公里(包括江口到双河全长20公里在内),涉及13个乡镇45个村,加上国道、县乡道连通的村,全县通水泥(油)路的村已达80%以上。但由于我县是典型的山区县,加上受自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发展极不平衡,至今仍有近20余个村未通水泥(油)路。对此,我局非常重视,多次向省市汇报,力争将未通水泥(油)路的近20余个村列入“十二五”期间通村水泥路建设计划,同时,已安排设计单位对双河至七亩坪公路进行设计和加宽,增设防护挡墙、排水设施和会车道。筹措到资金后,先行改造部分路基,待后争取到通村水泥路(油)路项目计划后,再铺设水泥(油)路。

    再次感谢您对宁陕交通事业的关心、关注,并真诚希望你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