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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函〔2011〕58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复函
魏清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维修高桥村牛郎沟自来水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牛郎沟自来水引用地表浸水为供水水源,来水量有限,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经实地察看,我们计划引用牛郎沟地表水作为补充水源,同时对蓄水池进行维修,已落实工队进场实施。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