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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交函〔2012〕4号 签发人:邓祖恒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对政协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号提案的复函
刘健委员: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我队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切合宁陕实际,也是我县城区交通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加大车位规划建设的问题,大队多次安排专人深入城区实地查看、调研,现已专题行文(宁公交〔2012〕28、42号文件)先后两次上报县政府,请求县政府安排资金,将城区的车位、交通标线重新施划、增设交通标志、服务楼十字设红绿灯(将家福乐通道两侧、城关财政所、县农行、县邮政、工商局对面空地、原武装部巷一侧等背街小巷增设摩托车车位、将摩托车位与小车位分设,提高现有车位利用效率,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另外建设大型停车场已列入2012年县城“五个一”建设规划。
在城区繁华地段实施停车收费的问题,去年县政府已责成住建局实施。现住建局正在拿方案,准备组织实施。
您提到具备条件的机关院落统筹管理,划定停车位,允许外地车辆停放。此建议虽好,但实施存在问题较多、难度较大,根据调查,很少有空地供停车。我们将待条件成熟,再组织实施。
关于加大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力度问题,大队一直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处理力度,稳控城区秩序。
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二0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