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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函字(2012)36号
宁陕县财政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复函
刘大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朱家沟铁索桥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修建便民桥属于造福于民的好事,能为隔河而居的周围群众解决出行问题,从财政部门来讲,保障农村便民桥的投入是必要的,也是义不容辞的。但是因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十分有限,财政自给率低,特别是近年来,财政支出急速上升,收支矛盾日益尖锐,保工资、保运转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补助,加之各项社会事业投入需求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12年3月31日由叶县长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确定将四亩地朱家沟铁索桥修复任务安排给县地税局、电力局、审计局负责共同出资修建。请您予以关注,监督修复完成情况。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和关心,也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将我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